关于旗下基金开通民生银行网上交易的公告

时间:2009-08-04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投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民生银行”)合作,面向持有民生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推出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详情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09年8月7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

全国范围内持有民生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开通网上交易业务的旗下基金,目前包括:

1.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1)

2.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3)

3.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5)

4.     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7)

5.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9)

6.     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1)

如本公司新增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的网上交易及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端),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账户开户、账户登记、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五、适用收费模式

仅限前端收费模式。

六、操作说明

1、持有民生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到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签约后,通过民生网银贵宾版(www.cmbc.com.cn)开通“基金直销资金代收付”业务后,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按照相关提示申请开户或者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2、完成上述手续后,个人投资者即可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按照有关提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七、有关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

自2009年8月7日起,凡持有民生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给予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费率4折,但优惠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具体费率如下:

1、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400001)

费用项

单笔金额(M)

(单位:元)

柜台代销

申购费率

网上直销申购优惠费率(F)

申购费

M< 100万

1.5%

0.6%

100万≤M< 500万

1.2%

0.6

M≥500万

1000元/笔

1000元/笔

 

2、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前端:400003)

费用项

单笔金额(M)

(单位:元)

柜台代销

申购费率

网上直销申购优惠费率(F)

申购费

(前端)

M<100万

1.5%

0.6%

100万≤M<500万

1.2%

0.6%

M≥500万

1000元/笔

1000元/笔

 

3、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前端:400007)

费用项

单笔金额(M)

(单位:元)

柜台代销

费率

网上直销申购优惠费率(F)

申购费

(前端)

M<100万

1.5%

0.6%

100万≤M<500万

1.2%

0.6%

M≥500万

1000元/笔

1000元/笔

4、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5)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

5、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9)

费用项

单笔金额(M)

(单位:元)

柜台代销

费率

网上直销申购优惠费率(F)

申购费

(前端)

M<10万

0.8%

0.6%

10万≤M<100万

0.5%

0.5%

100万≤M<500万

0.3%

0.3%

M≥500万

1000元/笔

1000元/笔

6、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1)

费用项

单笔金额(M)

(单位:元)

柜台代销

费率

网上直销申购优惠费率(F)

申购费

(前端)

M<50万

1.5%

0.6%

50万≤M<100万

1.2%

0.6%

100万≤M<500万

0.8%

0.6%

M≥500万

1000元/笔

1000元/笔

 

八、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网上交易业务进行咨询: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010-66578578

2、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3、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8

4、民生银行网站:www.cmbc.com.cn

九、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八月四日



上一篇:关于网上交易平台开通民生银行定期定额...
下一篇:关于增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旗下...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联系我们: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院1号楼远洋锐中心26层
  • 100073
  • 010-66578700
  • 010-66295888
  • 010-66578578
  • 400-6285888(免长途通话费)

职位招聘

目前我们有0个职位空缺,马上加入我们吧!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