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旗下基金的公告

时间:2009-08-10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09813日起,将新增中国银行代理本公司管理的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20098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银行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的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6或拨打各城市分支机构咨询电话

网址:www.boc.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657857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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