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09-06-25
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02号),自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截止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7585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771,974,243.03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在基金募集期内,我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为444,930.04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6%;我公司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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