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旗下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时间:2009-0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于2009612通过代销机构认购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11000万元,根据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认购手续费为1000元,持有期限将不少于六个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6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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