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金业“黑马”:东方基金实力演绎股债齐发力

时间:2021-01-22



刚刚过去的2020年,A股整体结构性行情亮眼,公募基金表现更是牛气冲天,“爆款基金”、“业绩翻倍”、“发行快车道”、“超级大年”等关键词深入人心。据海通证券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01231日,2020年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平均净值增长率分别为40.41%43.68%4.09%(海通证券-基金业绩排行榜(2021-01-01))

乘借着多重政策利好东风,2020年权益基金迎来大爆发时刻,以东方基金为例,据《中国银河证券·中国基金业绩滚动月报表》显示,截至20201231日,东方基金旗下共有5(份额分开计算,下同)权益类基金排名同类前1/4,其中以下基金2020年全年涨幅更是高居同类前十,具体为: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基金、东方主题精选混合、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在同类222只普通偏股型基金(A类)基金中分别排名第一、第二、第七;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在行业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60%-95%)(A类)中排名同类1/17;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A/C则分别排名同类(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下限0-95%+基准股票比例60%-100%)(A类)/(非A类))10/4884/130。上述基金无论是立足于科技主题、新能源主题,均抓住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赋能产业等成长发展机遇。

固收方面,2020年“固收+”策略产品凭借在稳健和回报弹性方面的优势备受投资者青睐。据《中国银河证券·中国基金业绩滚动月报表》显示,截至20201231日,东方基金旗下二级债基——东方强化收益债券、东方双债添利债券A/C2020年全年涨幅均排名同类(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A/A类))1/3,分别为63/23879/23858/177;即便是在全球货币宽松、纯固收资产在回报动力方面表现稍逊等背景下,纯债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在2020年仍取得不俗排名,收益排名位居同类(长期纯债债券型基金(A类))1/4,为32/499。另据《海通证券:基金公司权益及固定收益类资产超额收益排行榜(2021.1.5)》显示,截至20201231日,东方基金旗下固收类产品最近一年、最近三年、最近五年超额回报率行业排名均位居前1/3,分别为40/12017/10119/76

展望2021年,东方基金分析表示,2021年中国经济将持续保持复苏,海外经济延续复苏趋势,当前市场宏观经济特征是确认复苏以及货币环境边际收紧,市场核心矛盾是估值和盈利的赛跑,需要把握盈利或景气度为主线的结构性机会;债市方面,信用收紧是明年债市走势主逻辑,建议配置信用债和城投债,可转债基金等“固收+”策略产品具备较强吸引力。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四、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五、【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fund.csrc.gov.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orient-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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