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东方保本、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5-07-31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3日起开展东方保本、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东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3)、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95)。
二、适用渠道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直销中心服务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联系人:孙志娟
该业务暂不适用上述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时间
自2015年8月3日起开展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以下两只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享有如下优惠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率)。
东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优惠费率详情如下:
持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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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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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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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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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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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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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含)-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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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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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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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含)-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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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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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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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含)-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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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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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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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含)-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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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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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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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含)-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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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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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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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以上(含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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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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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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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优惠费率详情如下:
持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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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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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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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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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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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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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T<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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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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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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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T<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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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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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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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天≤T<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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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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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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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T<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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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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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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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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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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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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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注:上表中提及的3个月、6个月分别为90天、180天,1年、2年分别为365天、730天。
上述两只基金的赎回费用(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由赎回基金(含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优惠前赎回费不全额计入基金资产,优惠后赎回费(含转换转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网址:www.orient-fund.com
客服电话:400-628-5888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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