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15-11-24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方金元宝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001987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11月23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5]2441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5年11月16日
至2015年11月18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年11月20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284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43,379,922.02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2,672.39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243,379,922.02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2,672.39
|
|
合计
|
243,382,594.41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447,173.96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5946%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年11月23日
|
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28-5888)或登陆公司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中规定。在确定开放申购、赎回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