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部分代销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4-05-30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部分代销机构协商一致,现决定本公司旗下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23),自2014年6月3日起,参与以下代销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收费方式)。
一、代销机构及具体优惠方案

序号

机构名称

申购费率优惠方案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自助式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证券、自助热自助系统)申购指定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通过柜台交易系统现场委托指定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

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柜台交易系统现场委托指定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

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

5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

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通过电话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5折优惠。

7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

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通过柜台交易系统现场委托指定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通过柜台交易系统现场委托指定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

注:
1、以上费率优惠方案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活动时间
自2014年6月3日起(活动截止时间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基金的前端收费方式。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各代销机构保留对参与优惠的基金品种及折扣率进行调整的权利,请投资者注意查阅各代销机构相关公告。
4、本公告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所有,具体业务规则及活动结束时间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400-8888-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azq.com
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7、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1、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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