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副总经理任职的公告
时间:2010-04-30
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聘任王兴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兴宇先生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94号文核准。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4月30日
附:王兴宇先生简历
王兴宇先生,1971年出生,民主建国会会员,美国宾西法尼亚印第安那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依阿华大学法律学硕士;具有5年基金从业经历和5年保险从业经历,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监察员兼内部法律顾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师,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战略规划师,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宣传公关及法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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