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看点|容量电价政策落地,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

时间:2023-11-13



202311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该政策不涉及居民和农业用户),公布了省级电网煤电容量电价,这是我国首次出台煤电两部制电价机制。煤电容量电价将于202411日起实施。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全国统一(330/千瓦·年);未来两年多数地区回收固定成本的30%左右(按全国煤电利用小时数测算约0.022/度),云南/四川/湖南/重庆/广西/河南/青海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区回收50%左右;2026年起各地回收比例升至50%以上,云南/四川等煤电转型较快的地区升至70%以上。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

东方基金权益研究部认为,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出台,有利于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有助于发挥支撑调节作用,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煤电容量电价政策落地实施后,在煤炭价格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背景下,煤电机组将围绕能源转型持续优化电能量市场竞价策略,降低中长期及现货市场报价水平,实现综合电度电价稳中趋降,确保用户侧电价水平保持总体平稳,持续筑牢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根基。建议关注高弹性火电及补贴占比较高的优质绿电企业发展。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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