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利群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直销柜台恢复100万元以上申购业务公告

时间:2015-03-28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利群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利群混合
基金主代码
400022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大额申购日
2015年4月1日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为满足投资人需求,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5年2月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本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鉴于本基金目前运作平稳,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5年4月1日恢复本基金在直销柜台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下同)。
(2)2015年4月1日本基金总体规模金额上限为35亿元人民币。在当日申购时间截止后,若本基金总体规模金额未超过35亿元人民币,则对所有有效申购申请予以确认。在当日申购时间截止后,若本基金总体规模金额超过35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确认,对超过35亿元规模总金额后的直销柜台受理的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申请不予确认。
(3)本基金将自2015年4月2日起再次暂停受理直销柜台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申请。
(4)本基金取消或调整暂停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5)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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