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光大银行-红利2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通知

时间:2014-01-17 作者:【admin】



东方基金-光大银行-红利2号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本计划”)于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4日进行初始销售,并于2014年1月17日完成了中国证监会备案登记手续。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于2014年1月17日正式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资产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
 特此通知。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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