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灵智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通知

时间:2013-07-03 作者:【admin】



东方灵智1号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本计划”)于2013年6月19日至2013年6月28日进行初始销售,并于2013年7月2日完成了中国证监会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编号B001318)。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于2013年7月2日正式生效。
    特此通知。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7月2日


上一篇:东方天弓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下一篇:关于东方中期聚利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投资...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联系我们: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院1号楼远洋锐中心26层
  • 100073
  • 010-66578700
  • 010-66295888
  • 400 628 5888

职位招聘

目前我们有0个职位空缺,马上加入我们吧!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