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期聚利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通知

时间:2013-04-27 作者:【admin】



东方中期聚利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本计划”)于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4月24日进行初始销售,并于2013年4月27日完成了中国证监会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编号B000974)。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于2013年4月27日正式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资产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
    特此通知。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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