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基金业绩线”
时间:2012-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期,围绕着基金根据“业绩基准”提取管理费的新闻不断增多,在监管高层的倡导下,业内对于基金业绩基准的重视程度大为上升,这无疑是好事一桩。
但同时,有些新闻中对于基金业绩基准的关注和分析有些“急功近利”。从以往“只要求绝对收益”,瞬间转向了基金业绩必须超越基准。甚至得出“基金难以逾越业绩及格线”的结论,这显然值得商榷。
首先必须明白,基金业绩基准和基金业绩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长期的关系。也就是说,基金业绩基准如果设立得合理的话,他应当是基金业绩中长期的一个指标,而不是短期(少于一年),甚至是一个月去比较。哪怕是指数基金,也不可能每个礼拜、每个月都表现得超越其基准的。
其次,即便是三年、两年为考察周期,这样的考核也不一定是最合理的。较为合理的做法是三年滚动,考核三次,做一个平均,以消除其统计周期上的偶然性。事实上,海外的对冲基金包括巴菲特在考察旗下基金经理时,也是选择了这个方案。
其三,由于以往中国基金业对于“基准”的理解可能不够成熟,尤其是早期。中国的行业中存在一批基准设置比较不合理的情况。包括平衡型基金的基准设置为某个时间段的定期存款收益率等。这样的基准指标,必然导致一个阶段基金大大超越业绩基准,而另一个阶段,基金完全被基准打得“没有还手之力”的情况。
所以,以基准来衡量基金业绩,多少算个行业进步,但是前提也需基金基准的设置合理。
最后,值得提下的是,以基金业绩基准来考核基金经理或许比投资者以此来考核管理费更显理性。
说白了,基金投资本身是个“专业投资人”为“非专业投资人”服务的行业。因此,费率的设置应以简单明了、易于理解计算为主。以较为复杂的基准设置,再辅之以更需专业态度的基准考核,并以此渗透到普通基金投资者息息相关的管理费问题上,是不是方便执行?把一个本来明了的固定费率,改为相对复杂的动态收取,是不是反而导致更多的不满意?
换个角度看,如果基金公司的产品部门以相对保守的态度来设置基准,最终导致基金公司在考核中普遍过关,甚至多得奖励,基民们是否能满意呢?
说到底,管理费是小钱,基民们擦亮眼睛挑选“德艺双馨”的团队才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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